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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爾邁 作品

第4章 早王朝時期

    

早王朝時期也稱古風時代,包括第一王朝(約前3000一前2890年)和第二王朝(前2890一前2686年)。

早王朝是**主義中央集權統治的雛形期。

關於早王朝時期的政府管理機構,由於文獻和考古資料的缺乏,我們所知甚少。

在早王朝時期,出現了名為“馬斯塔巴”的墓葬形式,因其風格類似於阿拉伯人的長凳(馬斯塔巴),故雲。

馬斯塔巴式墓葬中發現大量陪葬坑和一些陪葬品,占地麵積龐大,表明埃及早王朝時期,己經有了初步的宗教觀念和來世思維。

早王朝時期,**主義中央集權統治基本確立,神化王權和君權神授思想基本形成。

國王被視為公平正義女神馬阿特在世間的代言人,他的命令就是神的意誌的外在表現。

此外,王室墳墓的規模充分反映了君主**體係在埃及的確立:國王墳墓周圍伴有其他王室成員、官員和仆人的墓葬,表明國王活著的時候是國王,死後仍然作為國王統治著整個國家。

第一王朝時期,國王主持下的塞德節慶典己經出現。

這一慶祝活動是為國王統治30年或30多年而設立的,象征著國王權力的強大和再生,反映了整個國家的繁榮和穩定。

早王朝時期中央政府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國王首接控製的“王之屋”,其地位在所有政府部門之上。

這一時期的最高官員是財政大臣,其主要職責是管理國家的稅收。

除了中央政府機構外,早王朝時期的地方政府組織就是前王朝時期具有城市國家性質的諾姆。

這時的諾姆己經失去了原來的獨立性,而成為中央政府統一管轄下的一級地方政府組織。

第二王朝國王派瑞布森統治時期,埃及國家分裂。

到這一王朝的最後一位國王哈塞赫姆威統治前期,他仍隻擁有埃及的半壁江山。

這位國王統治的後期,埃及才得以重新統一。

故此,早王朝時期的埃及並不是一個成熟的**主義統治的國家。

早王朝為古王國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和文化基礎。

第二王朝末期,埃及在藝術風格上己經擺脫了兩河文明的影響,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藝術風格,而文字的發明和演進則為古王國時期埃及文學的繁榮提供了先決條件。

統一後的埃及,經濟文化大大發展,農業也開始統一運用尼羅河河水進行灌溉,促進了南北埃及的交流。

同時,統一後的埃及己經不適用原來城邦時期的統治模式,在早王朝時期,埃及設立了諸多國家機關,王位開始世襲,王位開始神權化,大量土地和財富開始向皇室集中,法老製度開始形成。

古代埃及的曆史分期,依據希臘化時代的埃及祭司曼涅陀所著《埃及通史》,古埃及共計30個王朝(部分學者將托勒密王朝也算在內,故有31王朝之說),其中以第一和第二王朝為早王國時期。

早王國時期約為公元前3100年—前2686年,以美尼斯統一埃及為標誌。

傳17帝(一說18帝),享國314年(一說3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