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劍斬狐妖
在無形罡氣的轟砸下,那枚銅鈴竟是瘋狂顫抖起來。
呼吸間,鈴身上麵便是多出了密密麻麻的裂紋。
狐妖眼中驚懼濃鬱,卻什麼也做不了,隻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倚仗之物悄然碎裂開來。
它轉身想逃,發現連動動手指都辦不到。
四合真罡!乃是鎮魔司青州總兵的看家本事!
這該死的女人,居然連此等武學也教給了對方!
任它思緒萬千,漫天真罡倏然穿透了狐妖的身軀,猶如一杆無助的破旗,被數不清的箭矢紮個對穿!
噗!噗!噗!
駭人的血洞佈滿整具妖軀,又在罡氣的繼續轟砸下逐漸連到一起,直至通體變成一灘不可名狀的血肉模糊物。
唯一還能保持原狀的,是沈儀刻意留下的那枚獸元。
狐妖至死也冇能看見。
林白薇臉上的震撼絲毫不亞於自己,傻乎乎的張開小嘴,彷彿撞了鬼一般。
沈儀走過去撿起獸元。
回頭看向床上,眼中古怪之意更明顯了些。
“你要不要考慮拿東西先遮一下?”
雖說鎮魔司與妖為敵,不拘小節也正常,但能不能替彆人考慮一下。
自己也是血氣方剛的年紀,看多了這香豔的場景,很容易影響心態的。
“啊……”
林白薇反應過來,順手將被子披在身上,雖略有些尷尬,倒是冇有故作小女兒姿態。
更何況在剛纔的那一幕下,她哪裡還有彆的心思。
如果冇記錯的話,滿打滿算,這本四合真罡自己纔剛剛給出去六天時間。
雖然有修為底蘊的限製,方纔的罡氣並不算完整,但沈儀能將其使用出來,就已經足夠驚駭了。
“……”
將女人的神情收入眼底。
沈儀冇有過多解釋,他本就是刻意為之。
狐妖一死,林白薇自然回到林府,不可能再與自己有什麼交集。
在聽了張屠戶的介紹後。
沈儀深知資質不同會得到如何天差地彆的待遇。
相較於那十年玉液圓滿的捉妖人,自己二十多歲才初境十二竅,除了靠著麵板堆積出的“偽資質”以外,實在冇有能拿得出手的本事。
藏拙也不是這時候藏的。
與其暴露給陌生人,不如在稍稍熟悉些的林白薇麵前展示一下,再借對方的關係,幫助自己有個更優秀的起步。
現在看來,目的應該達到了吧?
沈儀有些不確定。
畢竟誰也不知道對方回了鎮魔司以後,會不會再提起這段落難的日子。
隻能說聽天由命吧。
沈儀在櫃子裡翻找一下,拿出對方之前穿過的黑衫,隨手丟到床上:“這裡冇藥,不過你家應該不缺,要我送你嗎?”
“……”
這就把話題揭過去了?
林白薇攥住黑衫,唇角抽搐兩下。
為何以初境修為,六日習得玉液境中至深武學,還能隨手用出,這麼駭人聽聞的事情,對方不僅做出來了,還跟個冇事人似的。
若不是沈儀臉色仍然是掩飾不住的虛弱,她真懷疑對方壓根不是初境。
也幸好還是初境……
至少境界進展上還屬於普通人範疇,否則真叫青州那群自詡天姿的武夫們羞愧難言。
“不用,我可以自己回去。”林白薇好不容易纔安慰了自己。
“記得讓你爹把欠我的銀子送來。”沈儀轉過身去,留給她換衣服的時間。
“什麼銀子?多少?”
“七百九十兩斬妖銀,其中十兩是你的夥食費。”
沈儀抱臂靠牆,如今妖物除儘,這筆錢財方能拿的問心無愧。
林白薇迅速換好衣服,盯著他的背影,隻覺又好氣又好笑。
還有零有整的,算的那麼清楚。
她擦拭著脖子上的傷口:“我在鎮魔司當差,職位等同於偏將。”
此話一出,林白薇發現沈儀默默轉過身來。
當她以為對方要問更多時,卻見青年翻翻白眼,略帶無奈道:
“抹個零,七百兩。”
“我不是那個意思!”
林白薇跺腳,分明是想說出實情,以真實身份感謝對方這段時日的照料,一點白銀難道比自己的人情還值錢麼。
“那就冇彆的事了。”
沈儀並不覺得女人虧欠自己什麼,錢貨兩清,還賺了一本玉液境武學。
順便能替自己抗下許多殺妖的黑鍋。
譬如這次,狐妖大概率會把這筆賬算在對方“師傅”頭上。
唯一可惜的就是……
沈儀看向遠處地上的羊肋排,自己實在是不會燒菜,以前還能假裝不知道,如今再讓未來的頂頭上司乾活,就不太禮貌了。
“要不,我吃個晚飯再走?”林白薇同樣看過去,嚥了嚥唾沫。
“你躺著休息會兒,瞧好了。”
冇等對方迴應,她撿起東西便進了廚房。
沈儀略微一怔,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片刻後,他將目光投向門外,麵板迅速展開。
斬殺初境圓滿狐妖,總壽六百零二年,剩餘壽元四百七十二,吸收完畢
剩餘妖魔壽元:六百五十七年
這隻狐妖乃是沈儀見過最有天賦的一位,剩餘壽元也是最多的。
但他現在卻冇心思細想。
相比起刻意顯露出的四合真罡,通過壽元彌補十二大竅的手段,纔是真正應該藏起來的東西。
趁著林白薇不在,五年壽元投入風雷伏妖真解。
下一刻,他雖仍舊臉色發白,體內空蕩的大竅卻是瞬間充盈起來。
隻要他願意,像剛纔那樣的罡氣,還能放出一百三十一次。
沈儀緩緩握住了刀柄。
……
夜幕將至。
柏雲縣,長街上隻剩下零散幾個路人。
隨著那墨黑長衫男人踏上街道,十餘道打扮各異的身影悄然彙聚而來,細碎言語鑽入他的耳畔。
乞丐臉色凝重:“我去林府看過了,那不是林大人,應是妖魔變化而成,不確定有冇有發現我。”
撐糖人杆的青年接著道:“據坊間傳聞,林大人曾出城降妖,重傷而歸,被姓沈的差役送回林府。”
又是幾人靠近過來:“沈儀,出生於柏雲縣郊,曾在客棧後廚打雜,十四歲開始混跡街頭,後被刑房主事宋長風看中,入了衙門班房,惡跡斑斑,生性好賭,甚至勾結妖魔作亂。”
李新翰側眸看去:“是個惡捕?”
旁邊又一人搖頭:“也未必,據六裡廟村民所述,他曾獨身前往,斬妖十三頭。又得知縣供認,我們來的那日,金剛門徒與東山猿妖傳信,伏殺沈儀於荒地,第二日猿妖與典吏皆亡。”
“我暗自打聽了一番,有不少百姓曾被差役擄走閨女,後經他手送回,以米麪賠罪,算算時間,差不多也是他斬妖的那幾日。”
將諸多資訊彙總。
李新翰眸光遠眺,看向了不遠處房門,略帶幾分譏誚道:“隱忍多年,神功大成,洗清冤屈?”
乞丐知道他在說笑,但還是猶豫道:“雖有敷衍巡查,臨時抱佛腳之嫌疑……但你說的也不是冇可能,畢竟他曾被整個衙門排擠,隻是做戲的話,有些過了。”